法院概況

2015/2016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

      澳門特別行政區2015/2016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於10月14日下午3時30分假文化中心小劇院隆重舉行。典禮由行政長官崔世安主持,立法會代主席林香生、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檢察長葉迅生、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主席劉焯華和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在主禮臺就座。

      出席的嘉賓,除法院和檢察院的司法官外,還有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和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的代表、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委員、法官委員會委員、檢察官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行政長官辦公室及主要官員辦公室的主任及顧問、局級官員、律師等二百多名嘉賓。

      行政長官崔世安、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檢察長葉迅生及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在典禮上致辭。

      行政長官崔世安致辭時表示,《澳門基本法》賦予特區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這不僅是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的重要內涵,也是促進澳門特區繁榮發展、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澳門特區成立十六年的實踐證明,維護司法獨立、堅持依法施政,既是《澳門基本法》的本身要求,也是特區發展的必然選擇。

      堅持依法施政是特區政府一貫堅持的方針,這不僅要求特區政府嚴格依法辦事,與時俱進及不斷檢討和完善現行的法律法規,而且當出現涉及特區政府的司法訴訟時,積極配合司法機關的工作,尊重並執行司法判決。特區政府將一如既往,與司法機關和廣大市民一起,共同維護司法獨立這一澳門社會的核心價值。

      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致辭時表示,過去一個司法年度,三級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22,199宗,比上一個司法年度多2,664宗,增幅為13.64%,為歷年之最,而且是持續兩年保持兩位數的增長,打破了過去比較長時期內受案數維持在一萬七千宗左右的格局,值得關注;在審理案件方面,三級法院共審結案件20,493宗,同比增加1,813宗,增幅為10%;三級法院未審結的案件為10,409宗,同比增加1,540宗,雖然未結案件數有所增加,但在受案數大幅增長的情況下,結案率與上一個司法年度基本持平。

      岑浩輝院長強調,公正司法是司法機關的生命和靈魂,是法治社會的根本標準之一,也是現代文明社會的基本要素和核心價值。那麼應該如何保障公正司法呢?首先,要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澳門有關維護司法獨立的制度已經相當完備,但問題是觀念層面亦要形成尊重司法獨立的社會氛圍和價值觀念。在制度層面上完善法律固然是樹立法治權威的重要方面,但對法治精神的塑造更是法治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司法獨立也意味著社會對司法機關應保持必要的寬容:即不侵權、不介入、不施壓、不妄評。其次,要處理好言論自由與司法獨立之間的關係。澳門是一個法治社會,長期以來,澳門社會對司法裁決一般比較尊重。然而,近年來開始出現一些變化,有的團體或人士利用媒體對司法機關或司法判決,有些甚至是針對法院正在審理中的案件進行評點,作出各種各樣的批評或解讀,使特區的司法機關和法官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對此,我們應該予以高度重視。在此,我要特別強調的一點是:評判司法是否公正的唯一標準是事實和法律。第三、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似乎是老生常談,但其確實是《基本法》賦予澳門居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對於解決澳門社會發展過程中所累積起來的各種矛盾極為重要,值得大家重視。

      岑浩輝院長希望各級法院的法官及司法輔助人員,面對變化巨大的社會環境時,要始終堅持廉潔自律,提高抗腐拒腐能力,堅決抵制各種誘惑和干擾,始終做到奉公守法、盡忠職守,並再次提出:第一、全體法官和司法輔助人員應當自我約束,處理好情與法的關係。第二、全體法官和司法輔助人員必須要以鐵一般的定力與意志,堅拒各種誘惑和干擾,做到盡忠職守,無愧於法律賦予我們的市民權益最後一道屏障守護者的榮耀。第三、法官委員會也將進一步加強對法官和司法輔助人員的管理,定期對所有法官和司法輔助人員開展全面的工作評核。

      檢察長葉迅生致辭時,總結了檢察院過去一個司法年度的工作情況。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的上一個司法年度內,檢察院刑事訴訟辦事處共開立偵查案卷14,435宗,同比增加5.38%,結案14,114宗,同比增加14.5%,其中偵查完結提出控訴4,193宗,同比增加30.7 %;目前,2015年處於待決的偵查案件尚有14,317宗(2015年立案未結的案件為6,689宗)。

      關於法律改革方面,檢察長指出,法律改革既是社會發展的要求,亦是促進社會發展的動力,兩者之間存在着辯證關係。作爲調整社會關係和解決社會矛盾的工具,法律伴隨社會生活的變化而不斷發展,我們必須以現實和科學的態度找出問題所在,確定何者屬於法律調整的空白而需加以彌補,何者屬法律滯後需要修改,何者屬法律執行過程的力度欠缺問題。

      關於加強廉潔奉公的職業道德要求方面,他強調法治是人類社會現代化發展在法律文化方面的體現和追求,是澳門社會的核心價值,也是成功實踐“一國兩制”的根本保證。作為社會生活的核心準則,任何人,包括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都必須遵守法律,接受法律的制約。

      澳門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致辭時再次表示,法院設施依然匱乏,關於人力資源方面的匱乏也依然存在。但法院案件的數量卻一直在持續增加,去年各級法院新增案件數量較前一年多了2,664宗(年總計:22,199宗);去年,收到的案件增加了2,212宗(總計19,535宗)。相比去年,檢察院新增案件758宗,案件總數為14,435宗,其中歸檔了9,546宗,提出控訴的有4,193宗。隨著法院和檢察院新增案件數量的增加,再加上上一年延續下來的上仟宗案件,積壓情況並未改善。為此,他認為,對《司法組織綱要法》進行深入的改革是一項刻不容緩的任務,並呼籲所有法官及檢察官就法院的司法改革進行一場廣泛而深刻的討論。

      關於律師方面,律師人數上升至317人(約增長5%),分佈於85個律師事務,其中40%的母語為中文。目前,註冊實習律師有127名(較上一年輕微增長了10%),其中80%母語為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