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概況

第五屆葡萄牙語國家和地區最高法院院長會議在澳舉行 (2003/10/27 - 2003/10/29)

10月27日至29日,澳門終審法院在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五樓蓮花廳舉行《第五屆葡萄牙語國家和地區最高法院院長會議》。這是有史以來在澳門舉行的最高級別國際司法會議,屆時來自安哥拉、巴西、佛得角、幾內亞比紹、莫桑比克、葡萄牙、聖多美及普林西比、東帝汶等八個葡萄牙語國家的最高法院院長將率代表團來澳出席會議。行政長官、立法會主席、相關的主要官員以及法律界人士將出席於27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舉行的開幕儀式。 首屆會議由安哥拉、佛得角、幾內亞比紹、莫桑比克、葡萄牙和聖多美及普林西比等六個葡萄牙語國家的最高法院院長共同倡導下,於1996年3月4日至8日,在葡萄牙里斯本舉行。其後,隨著巴西、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東帝汶先後加入成為會議成員,會議名稱亦隨之更改為『葡萄牙語國家和地區最高法院院長會議』。 每屆會議均以特定議題而以不定期的形式在會議成員國家或地區輪流舉行。今年,在澳門舉行的第五屆會議將就“法院的行政財政自治對司法獨立的加強和保障”議題進行討論,會議亦會討論及確立定期會議制度、通過會議規章以及設立常設秘書處等事項。 本屆會議期間,各國代表團將獲行政長官接見以及拜訪立法及司法等機關,以便對澳門的立法及司法體制作進一步的了解。會後,各國代表團將應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邀請,赴上海及北京等地進行為期6天的訪問,了解內地司法制度的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