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概況

葡萄牙最高司法法院代表團應終審法院院長邀請訪澳

應澳門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法官的邀請,由葡萄牙最高司法法院薛克院長率領的代表團於本月10日抵澳,進行為期三天的訪澳活動。代表團成員包括薛克院長夫人安娜彼莉絲、最高司法法院大法官Fernando Joao Ferreira Ramos, Fernando Jose Matos Pinto Monteiro, Dionisio Alves Correia及Antonio Quirino Duarte Soares。 代表團訪澳期間,獲行政長官接見,並與終審法院院長及終審法院法官就中葡兩地司法制度交流意見,共同探討以促進司法合作的方式和機制。此外,代表團亦拜訪了立法會、檢察院、廉政公署等機關,透過會面與座談,以了解澳門特區在相關領域的運作情況。同時,亦將與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負責人會面,了解本澳法律專業的培訓工作。 代表團於十一月十一日與終審法院院長會晤。期間,岑浩緷院長與薛克院長就雙方的法律體制及司法組織交換了意見,雙方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葡萄牙共和國之間繼續進行法律及司法合作是非常重要的,並希望加深和增強雙方法院之間的聯繫和合作。 為貫徹雙方政府於2001年1月17日在里斯本所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法律及司法協助協定》的精神,雙方達成三項共識: 1.定期舉行以葡萄牙語作為官方語言的國家和地區的最高法院院長會晤,原則上每兩年一次; 2.推動雙方政府就司法事宜簽訂協議,尤其是刑事、民事及商事等領域,特別在取證、逃犯的移交、刑事判決、民事判決及仲裁的執行以及司法文書的送達等協助; 3.通過雙方的院長辦公室交換互相關心的資訊及文獻,尤其在法例及司法判決等資料。

  • 2002年11月10日,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法官前往澳門國際機場迎接葡萄牙最高司法法院代表團,熱情地與團長薛克院長握手。
  • 2002年11月11日,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法官與葡萄牙最高司法法院院長薛克會晤。
  • 2002年11月11日,雙方會晤後在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第一審判庭合照。
  • 2002年11月11日,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於禮賓府接見葡萄牙最高司法法院代表團,並與團長薛克院長親切交談。
  • 2002年11月12日,葡萄牙最高司法法院代表團參觀澳門博物館。
  • 2002年11月13日,葡萄牙最高司法法院院長薛克率代表團拜訪澳門立法會,會後澳門立法會主席曹其真陪同代表團參觀澳門立法會大樓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