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概況

一犯罪集團販賣和操縱婦女賣淫被重判

     11月20日,終審法院審理了一宗涉及犯罪集團販賣和操縱婦女賣淫的案件,依法駁回7名被告的所有上訴。

   在該案中,9名被告組成一個團夥,用各種方式將女子從中國大陸誘騙到澳門,然後以暴力或威脅手段強迫她們在桑拿店及夜總會賣淫,并將她們賣淫所得據為己有,對該等女子進行性剝削,觸犯了《刑法典》第153-A條第1款規定和處罰的販賣人口罪、第6/97/M號法律第8條第1款規定和處罰的操縱賣淫罪、以及第6/2004號法律規定和處罰的收留非法移民罪和非法僱用罪等;數罪倂罰,9名被告被分別判處513年徒刑。

     詳情請參閱終院第61/2013號刑事上訴案之合議庭裁判。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21/1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