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概況

2014/2015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

      澳門特別行政區2014/2015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於10月15日下午3時30分假文化中心小劇院隆重舉行。典禮由行政長官崔世安主持,立法會主席賀一誠、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檢察長何超明、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主席劉焯華和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在主禮臺就座。
      出席的嘉賓,除法院和檢察院的司法官外,還有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和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的代表、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委員、法官委員會委員、檢察官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行政長官辦公室及主要官員辦公室的主任及顧問、局級官員、律師、高等院校代表等二百多名嘉賓。
      行政長官崔世安、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檢察長何超明及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在典禮上致辭。
      行政長官崔世安致辭時表示,特區政府將繼續與全澳居民一起,增強法治觀念,完善和維護法治制度,全面貫徹《澳門基本法》,堅定不移地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特區政府成立以來,始終如一地恪守司法獨立的原則,堅持依法施政,積極展開普法教育,致力推進法制建設。並誠心誠意聽取司法機關和法律界人士的意見,著力支持特區司法體系的發展。
      他指出,澳門回歸後,司法機關在克服困難中進步,已建成符合本地實際的特區司法體系,組成具相當實力的司法隊伍,為澳門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特區政府將繼續支持司法機關優化軟、硬件設施,強化司法人員培訓,深化開發人力資源,鼓勵吸收先進科技和管理方法,提升司法效率和水平。加強區域司法交流與合作,促進特區司法體系的發展。
      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致辭時表示,特區三級法院過去一個司法年度案件受理各類案件19,535宗,比上一個司法年度多2,212宗,增幅為12.77%,創歷史新高。從所受理案件的類型看,具有以下四個特點:
      一、過去一個司法年度橫跨立法會和行政長官兩個選舉。因此向終審法院提起的涉及集會權及示威權的上訴案件和選舉司法訴訟案件有所增加,分別為4宗及6宗;
      二、刑事案件近年開始逐年大幅上升。初級法院連續兩年錄得超過一千宗刑事案件的增長,增幅達16%以上;中級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訴案也連續四年突破四百大關。刑事案件中相當一部份仍是衍生自博彩和其他娛樂業周邊活動的犯罪案件,傳統犯罪類型則以販毒案件較多,跨境犯罪或涉及外籍人士的犯罪仍然有持續上升的趨勢。
      三、勞動民事案件大增。初級法院受理的勞動民事案件達749宗,較上一年度增加了72.98%,尤其是普通宣告勞動案和工業意外案增長明顯,分別達140%和61.72%,其原因值得思考;
      四、觸犯《道路交通法》的輕微違反案件在上一年度大幅增加的基礎上仍有19%的增長,達到4,020宗,顯示本澳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仍存在較大問題。
      在審判效率方面,岑浩輝院長特別指出,在過去一個司法年度,終審法院需審理的案件總數有150宗,為歷年之最,但並未影響結案率。至8月31日,已審結的案件129宗,同比增加61%,結案率為86%,較上個司法年度上升了2.67%,且所有類別的上訴案件的結案率均達八成以上。中級法院的結案數創歷史最高記錄,達1,206宗,較上一個司法年度增長了44.95%。他認為是由於法官委員會利用增加一位中級法院法官的契機,果斷調整兩個分庭的法官組成,同時對部份待決案件予以重新分發以及《刑事訴訟法典》對刑事案件上訴審理制度的修改,大大加快了審理上訴案件的效率。而初級法院(不包括刑事起訴法庭)審理案件的效率也有所提升,共審結案件12,653宗,同比增加871宗,增幅為7%。至8月31日,初級法院除了部份合議庭普通民事訴訟的庭審排期超過半年外,其他所有涉及民生的案件庭審排期是近年來最短的。
      他表示,隨著初級法院勞動法庭和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的設立,實施專門化司法改革的工作順利完成。經過一年的實踐,證明效果良好,提高了司法機關的運作效率與素質。從去年10月開始,法院首次將典型案例寫成新聞稿,在法院網站及政府新聞網絡上刊登,由各種媒體予以轉載報導,至今已經寫了160多篇新聞稿,藉此加強法律宣傳,增進司法透明。
      在法律改革方面,岑浩輝院長特別提出,那種未經比較法和對社會現實的深入研究,而是出於某些考慮,要求對現行各種主要法律制度作根本性的變革,或者無視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變遷,以及相關新制度在其他國家運作良好的情況,頑固地認為現行各種制度不能變、不准變的取態都是不可取的。澳門法律改革必須要以構建一套符合《基本法》要求和澳門社會發展需要的法律制度為終極目標。
      另外,他認為,澳門特區有必要加強與其他國家和地區之間的刑事司法合作,尤其是區際刑事司法合作。在與中國其他司法區域開展刑事司法合作談判和磋商的同時,應該盡快制定《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法》,就區際刑事司法合作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有關的實體條件和程序等作出規定,填補回歸15年來所存在的這一重要法律的空白,使到司法機關在區際刑事司法合作方面有法可依,使區際刑事司法合作安排產生實際的法律效力,達至有效打擊跨境犯罪,維護澳門法制的尊嚴。
      檢察長何超明致辭時,總結了檢察院過去一個司法年度的工作情況。在刑事訴訟方面,全年立案13697宗,較上一年度上升6%,結案12329宗,起訴3207宗。在起訴的案件中最多的是毒品犯罪、普通傷人、與非法移民有關的偽造文件案等。在法庭上代表澳門特區,維護合法性,監督法律實施方面,檢察院也承擔了大量的工作。
      關於法律改革方面,檢察長指出,法律改革不但是無法迴避的問題,而且也只有通過法律的改革,才能達致澳門社會的繁榮穩定、長治久安。為此,他建議修訂選舉法,解決多年以來在處理選舉案件中存在的問題。
      在司法合作領域上,他建議將已實踐的多種形式的個案合作渠道,轉變為相互協助取證、送達司法文書領域的規範化、法律化的合作機制,並在特區內部法律機制中適當配合。在此基礎上再逐步拓展移交贓款贓物、移交逃犯、解決管轄衝突、移管訴訟等方面的深層次合作。
      澳門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致辭時再次表示,法院設施依然匱乏,且在短期內未能有確實的解決方案。人力資源方面,隨著各級法院和檢察院新受理案件數量的增加,而在司法官不足的情況下,司法進程將持續緩慢,甚至影響其質量。為此,他認為,有必要對《司法組織綱要法》進行深度改革,如增加終審法院法官數量,擴大其職權,修訂各級法院的法官編制,根據經驗及知識量重組司法官職程,在履職初期設立試用期,對其表現的審核及評價加強透明度。
      華年達主席亦指出,從社會媒體的報導中可以看出,法院判決被公開討論及批評,試圖以此影響訴訟程序,對法院不尊重逐漸增多。他也提及許多公共部門所錄取的人員對澳門的法律及法律體系無半分了解,嚴重損害公共行政當局的運作,妨礙解決人民群眾提出的合法訴求。
      關於律師方面,註冊實習律師有114名,其中80%的母語為中文,註冊律師從去年的281名增至304名,當中40%的母語為中文。律師和實習律師分佈在81個事務所中。
      華年達主席表示,今年4月澳門律師公會舉行的大會上制訂了關於葡萄牙律師在澳門註冊並行使職業的限制條件,但至今為止,並未再提及對原本議定書進行替代。澳門無需透過議定書來設立條件;議定書或許可為將來有意在葡萄牙律師協會登記註冊的澳門的律師提供方便,而在目前,相對其他海外律師未享有任何這方面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