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
主題
商標註冊
摘要
- 擬註冊商標必須具備能適當區分一個企業之產品或服務與其他企業之產品或服務的能力,否則不可登記及獲得保護。
- “速戰百家樂”或其英文“FAST ACTION BACCARAT”不足以讓普通消費者區分上訴人的產品/服務和其他同類產品/服務。
- “速戰百家樂”或其英文“FAST ACTION BACCARAT”只是描述一種在博彩玩樂過程中節奏明快的百家樂,而“節奏明快”只是百家樂的一種特徵,該特徵同樣存在於其他不同玩法的百家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