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馮文莊法官
主題
第10/2011號法律、共同所有人
摘要
- 根據《民法典》第8條第3款之規定,在推定立法者懂得以適當文字表達其思想的前提下,第10/2011號法律第14條第4款1)項並不包括共有財產或共同所有權的情況,僅適用於不動產的所有權。
- 因此,當事人僅是與丈夫共同擁有有關單位,而非個人所有,故不在第10/2011號法律第14條第4款1)項的規管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