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終審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宋敏莉法官
- 助審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利馬法官
主題
- 初端駁回
- 對立利害關係人
摘要
一、明顯不可宥恕地未有指出對立利害關係人的身份是初端駁回司法上訴的其中一項理由-《行政訴訟法典》第46條第2款f項。
二、司法上訴理由成立時可能受到直接損害的人應被視為對立利害關係人。
決定
合議庭裁定本司法裁判的上訴勝訴,駁回司法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