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終審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利馬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宋敏莉法官
- 助審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利馬法官
主題
- 再審上訴
- 新事實或證據
- 《刑事訴訟法典》第431條第1款d項
摘要
為《刑事訴訟法典》第431條第1款d項規定之效力,上訴人在審判時便已知悉的事實或證據方法不屬於新的事實或證據方法,除非他充分地說明相關理由,以便法院對其沒有在審判時將它們提交的做法作出評價。
決定
A) 根據《刑事訴訟法典》第427條的規定,本合議庭訂定如下對各級法院具有強制力的司法見解:
“為《刑事訴訟法典》第431條第1款d項規定之效力,上訴人在審判時便已知悉的事實或證據方法不屬於新的事實或證據方法,除非他充分地說明相關理由,以便法院對其沒有在審判時將它們提交的做法作出評價。”
B) 合議庭裁定上訴敗訴。
C) 命令履行《刑事訴訟法典》第426條的規定。
主題
中文譯本暫時未能提供。
摘要
中文譯本暫時未能提供。
決定
上訴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