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終審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4/05/2017 24/2017 刑事訴訟程序上訴
    • 主題

      - 合議庭裁判的無效
      - 事實
      - 過度審理

      摘要

      中級法院的合議庭裁判中,某項既不載於第一審判決的已認定事實之內、也不載於控訴書之內的事實,但卻沒有在聽證的過程中按照《刑事訴訟法典》第339條和第340條的規定對控訴書內所載的事實作出變更的部分為無效。

      決定

      合議庭裁定上訴部分勝訴並:
      A) 宣告被上訴裁判在其提及被告所持的5部手提電話中有3部裡面有與毒品交易有關的記錄的部分為無效;
      B) 維持被上訴裁判就被告以直接正犯及既遂方式觸犯一項第17/2009號法律第8條第1款規定及處罰的販毒罪所判處的4(肆)年9(玖)個月徒刑。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利馬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岑浩輝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