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終審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利馬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岑浩輝法官
主題
- 廢止以僱員身份逗留的許可
- 犯罪前科
- 有罪判決轉為確定
摘要
因第8/2010號行政法規第15條第1款的規定而適用的第6/2004號法律第11條第1款(三)項針對僱員在澳門特區逗留許可的廢止作出了規定,既然已確定為產生此項規定之效力,僱員的犯罪前科具有重要性,那麼在刑事程序因時效而消滅,而有罪判決因此未轉為確定的情況下,以有關僱員在缺席情況下被審判且被判處徒刑為由,廢止其逗留許可的行政行為違反法律。
決定
- 合議庭裁定司法裁判的上訴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