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終審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利馬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岑浩輝法官
主題
- 法律的題目或標題
- 稅務法律及規章
- 特別印花稅
- 第12/2003號法律第2條
- 財政局局長
- 訴願
- 司法上訴
摘要
一、法律的題目或標題沒有規範效力,僅具解釋效力。
二、第12/2003號法律第2條適用於包括特別印花稅在內的所有稅種,並不僅限於職業稅和所得補充稅。
決定
- 合議庭裁定上訴勝訴,撤銷被上訴的合議庭裁判,被上訴法院應在不存在其他妨礙原因的情況下,對司法上訴的實體問題作出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