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終審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宋敏莉法官
- 助審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利馬法官
主題
- 《行政程序法典》第138條第1款
- 行政行為的執行
摘要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138條第1款的規定,公共行政當局的機關執行引致私人權利或受法律保護的利益受限制的事實行為或事實行動只有在事先存在一個使其具有正當性的行政行為時才是有效的。
決定
合議庭裁定本司法裁判的上訴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