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終審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宋敏莉法官
- 助審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利馬法官
主題
- 集會
- 示威
- 終審法院的管轄權
摘要
一、終審法院根據第2/93/M號法律第12條介入審理的前提條件是出現不允許或限制舉行集會或示威的情況。
二、旨在為“2014澳門特首選舉民間公投”作宣傳的相關活動不應被視為是法律技術層面上所指的“集會”,即其權利受到法律保護,以及若禁止或限制該權利的行使將使得終審法院有理由介入審理的“集會”。
決定
合議庭裁定不審理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