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陳廣勝法官
主題
- 審查證據有明顯錯誤/違反《刑事訴訟法典》第114條/存疑從無原則
- 犯罪故意
- 《刑法典》第255條第2款a項之將假貨幣轉手罪
- 量刑
摘要
《刑法典》第 255 條第1款和第 255 條第 2 款規定的將假貨幣轉手罪,兩者不同之處在於嫌犯取得有關貨幣時是否存在犯罪故意。構成《刑法典》第 255 條第1款之犯罪,必須認定嫌犯收取到貨幣時已經明知有關的貨幣是偽造,而第 255 條第 2 款則是嫌犯在收受該等貨幣後方知其係偽造,出於保護自己的財產權免受損失而轉手該等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