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6/04/2026 1049/2025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獲證明之事實上之事宜不足以支持作出裁判的事實
       在審查證據方面明顯錯誤

      摘要

      在本案中,原審法庭已在判決書內表明哪些事實屬既證事實、哪些是未證事實,這意味原審已對案中事實標的作出了毫無遺漏的調查,因此原審判決沒帶有《刑事訴訟法典》第400條第2款a)項所指的“獲證明之事實上之事宜不足以支持作出裁判的事實”瑕疵。
      《刑事訴訟法典》第400條第2款c)項所指的法庭“在審查證據方面明顯錯誤”的瑕疵,是指法院在審查證據並認定事實時,明顯有違經驗法則和常理,或明顯違反法定證據價值法則,或明顯違反職業準則。錯誤必須是顯而易見的,明顯到一般留意的人也不可能不發現。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靜霞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周艷平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