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1/06/2018 418/2017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 主題

      紀律程序
      無理缺勤
      自由裁量

      摘要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315條第1及第2款f項的規定,行政當局工作人員因連續及無理缺勤逾二十日,可被科處強迫退休或撤職處分。
      作為一名公務人員,即使家裡出了一些問題,亦不能夠妄顧公共部門的利益,擅離職守,此行為必然對本身部門的正常運作造成一定影響。
      上訴所針對之實體選擇對上訴人處以撤職,而非強迫退休的處分,是行政當局享有自由裁量權的一種體現。
      由於不存在明顯錯誤或絕對不合理,又或以不能容忍的方式作出違反行政法的基本原則等情況,上訴所針對之行政行為不應受到司法審查。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