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蔡武彬法官
主題
禁用證據
摘要
正如終審法院判決所分析,在言論權和獲取證據權的權利之間進行衡量,並考慮涉案錄音所涉及的內容,對前者的保護不能成為侵犯上訴人獲取證據的權利。
即使認為有關錄音因未獲得嫌犯的同意而構成《刑法典》第191條所規定及處罰的犯罪,考慮到該錄音是為舉證而獲得並在法庭使用,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上訴人是為其他目的而錄音,應該根據《刑法典》第30條第1款及第2款b)項的規定排除使用錄音行為倘有的不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