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終審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宋敏莉法官
主題
“審查澳門以外地方所作裁判之訴”
中級法院合議庭裁判
無效
形式審查
摘要
一、如法院在其裁決中審理了所有提出的(及相關的)“問題”,並最終對所提出的請求作出了審理,則不會導致“無效”(因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571條第1款d項所指的遺漏審理或過度審理)。
二、在“認可外地裁判”的問題上,存在兩種理論:其中一種認為這是“對實體問題的審查”,也就意味著幾乎無視原裁判,最終作出一項“實體問題的裁判”,另一種稱為“完全接納”理論,主張廣泛而完全地接受外地裁判。
三、澳門特區的制度則更為接近一種“(單純)形式上的審查”(或是簡單評議式的審查),法院僅僅審查外地裁判是否符合特定“要件”(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1200條所規定的要件),並不審理案件的實體或根本問題。
決定
- 上訴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