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終審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主題
- 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決議事項
- 第14/2017號法律第29條
摘要
- 倘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決議事項屬於第14/2017號法律第29條第2款所列舉之重大事項,必須由親身或透過代理人出席大會的所有人過半數票通過,且出席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對應份額至少占分層建築物總值百分之二十五。該兩項要件須同時存在,缺一不可。
決定
裁定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成立,維持被上訴的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