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終審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4/02/2021 197/2020 對行政司法裁判的上訴
    • 主題

      - 不可抗力之情況

      摘要

      1. “不可抗力之情況”是指自然發生的事實或狀況,必須具有不可預見及不可避免(或不可抵抗)的性質,並且後果的產生不取決於個人意願或個人情況。
      2. 在本案中,僱員的集體缺勤和曠工(或稱之為罷工)並非不可預見,亦非不可避免,故不屬於不可抗力的情況,不能免除被上訴人因不履行合同而產生的合同責任。

      決定

      合議庭裁定上訴勝訴,撤銷被上訴裁判,並將案件發回中級法院,以便就被上訴人在司法上訴中提出的其他問題進行審理。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宋敏莉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岑浩輝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