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概況

歐共體司法法院代表團訪澳

應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法官的邀請,歐共體司法法院院長Vassilios Skouris率代表團於3月27日經珠海口岸抵澳,展開為期五天的訪問。 代表團成員包括司法法院合議庭主席Peter Jann、Christiaan W. A. Timmermans、Allan Rosas、Anthony Borg Barthet及司法法院法官Claus Gulmann等。 3月28日上午,歐共體司法法院院長Vassilios Skouris率代表團成員,與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終審法院法官朱健、終審法院法官利馬以及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主任鄧寶國等法院代表舉行座談。 岑浩輝院長向代表團介紹了“一國兩制”在澳門特區成功的落實情況,並指出澳門特區根據基本法規定,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並因此使澳門成為一個有別於內地、香港和台灣的獨立司法區域,其獨立的司法機關體系負責執行特區獨立的法律體制。回歸以來,特區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以及現行特區各級法院均正常運作。代表團團長Vassilios Skouris也介紹了該院作為歐盟25個成員國最高級別法院的基本運作情況,包括審判程序、組織架構、職能、審判語言以及歐共體內各國司法工作的情況等內容。雙方還就各自感興趣的問題交換了意見和看法,最後就如何加強雙方法院的聯繫,擴大司法合作等問題進行了探討。 會後,岑浩輝院長代表特區法院向代表團團長Vassilios Skouris致送紀念品。代表團亦參觀了法院大樓的設施,雙方代表們在審判庭內合照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