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6/12/2019 152/2019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判決無效情事
      損害賠償責任

      摘要

      1. 當法院的法律判決是以訴辯書狀中被主張和隨後被納入事實調查基礎的事實作考慮而作出者,則不構成審理過當的判決無效情事。
      2. 上訴人不能把其附卷的文件證據中的內容視作為或擬定為獲證事實,並以此為據要求上訴法院廢止或變更法律判決。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