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2/06/2017 588/2015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審查證據方面的明顯錯誤
      - 說明理由方面出現不可補救之矛盾之瑕疵
      - 量刑過重

      摘要

      1. 具體分析相關的證據,原審法院除了聽取了上訴人及受害人在卷宗內所作的聲明,亦在審判聽證中聽取了案中證人的證言,審查了案中的文件及視像紀錄等。原審法院客觀分析上述種種證據,並根據自由心證原則對上訴人實施了有關犯罪的事實做出判斷。

      2. 雖然有關視像記錄顯示上訴人所駕駛的車牌為MK-33-XX車輛的剎車燈亮起,但剎車燈的亮起只意味著駕駛者正踏踩在剎車制上,可以只是輕踏,並不能顯示駕駛者所使用的力度能夠令車輛完全停止前進;最後,兩車相撞是因為上訴人錯誤地踏中加油掣(油門),以致失控衝前。

      3. 經分析有關事實及情節,上訴人在案發時,從駛出停車場出口至發生碰撞前,雖然以慢速行駛,但從未停車。的確,當時有一輛違泊的七人車停在肇事現場停車場出口右方,以致阻擋着上訴人的視線,令上訴人無法看清楚路面右方是否有來車,然而,上訴人沒有按照法律所要求的“有必要時”停車,上訴人沒有停車的情況下直接將車駛離停車場,以致與從右方來的石油氣車發生碰撞,碰撞後上訴人又錯踏加油掣使其車輛失控衝前,並把受害人撞倒在地上及令其身體完整性受到嚴重傷害。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趙約翰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