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
主題
正當性、對不規則行為之接受
摘要
- 即使司法上訴人在本司法上訴中獲得勝訴且客觀上已無法實現擔任A公共行政高等學校電腦學課程之副教授,亦不代表其在起訴狀中所指稱因公開開考程序出現之違法瑕疵對其個人權益所造成之直接侵害已消失,並喪失採取訴訟手段之合理性。
- 雖然典試委員會不當地縮減了面試演示時間,但由於有關縮減並非只是針對司法上訴人一人而作出,相反適用於所有投考人,而司法上訴人也接受了相關的縮減,且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故不能其後以此為由針對投考結果提起司法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