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5/07/2012 120/2012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交通事故
      過錯責任比率
      精神損害賠償
      賠償金法定利息起算日
      終審法院
      統一司法見解

      摘要

      一、 嫌犯和索償人在交通意外中的過錯責任比率,須根據原審法庭已查明的事實去確定。
      二、 精神損害賠償金須根據《民法典》第489條的規定去釐定。
      三、 本案賠償金按照《民法典》第793條、第794條第2款b項和第4項、第795條第1款和第2款等規定所當然衍生的法定利息的起算日,須根據終審法院在該院第69/2010號案2011年3月2日合議庭裁判書內所作的統一司法見解去確定。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5/07/2012 239/2012 管轄權及審判權的衝突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5/07/2012 258/2012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交通事故
      結論性語句
      既證事實
      永久局部傷殘的賠償金
      精神損害賠償
      賠償金法定利息起算日
      終審法院
      統一司法見解

      摘要

      一、原審法院不得把民事索償書內的某些本屬在法律上的結論性語句,視為既證事實,即使其認同該等語句亦然。
      二、索償人因交通意外而身受的永久局部傷殘是可獲獨立的賠償金。
      三、精神損害賠償金須根據《民法典》第489條的規定去釐定。
      四、本案賠償金按照《民法典》第793條、第794條第2款b項和第4項、第795條第1款和第2款等規定所當然衍生的法定利息的起算日,須根據終審法院在該院第69/2010號案2011年3月2日合議庭裁判書內所作的統一司法見解去確定。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5/07/2012 367/2011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5/07/2012 809/2011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民法典》第489條第1款和第3款
      精神損害賠償金
      《民法典》第556條和第557條
      醫療費賠償金
      法定利息始算日
      終審法院
      統一司法見解

      摘要

      一、 上訴庭經分析原審法庭所認定的相關既證事實,認為上訴人在《民法典》第489條第1款和第3款起始部份的規定下,應獲比原審法庭判出者更高的精神損害賠金。
      二、 而就未被原審法庭接納的兩筆醫療費索償金額而言,上訴庭認為尤其是因應涉及民事索償的相關既證事實所反映的情況,上訴人依照《民法典》第556條和第557條的規定,是完全有權收取該兩筆醫療費用的賠償。
      三、 上述賠償金按照《民法典》第793條、第794條第2款b項和第4項、第795條第1款和第2款等規定所當然衍生的法定利息,須依照終審法院在該院第69/2010號案2011年3月2日合議庭裁判書內所作的統一司法見解去計算。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