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終審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宋敏莉法官
主題
對中級法院合議庭裁判提起(司法裁判)的上訴
重複陳述及結論
摘要
一、(本)——司法裁判的——上訴的“標的”已不(再)是在其先前提起的司法上訴中向中級法院提出質疑的“行政行為”,而是該法院所作出的“合議庭裁判”中的決定,因此,不應當——完全——複製其在之前的司法上訴中所提出的主張。
二、如果在針對中級法院在司法上訴案中所作之決定提起的司法裁判的上訴中,上訴人僅重複其在司法上訴中所使用的理據,沒有就中級法院合議庭裁判為裁定司法上訴敗訴所使用的理據提出質疑,那麼司法裁判的上訴的決定只能裁定此上訴敗訴,無需對所使用的理據是否成立作出審理。
決定
- 上訴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