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概況

中級法院兩名法官、初級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長以及第一審法院四名合議庭主席宣誓就職

經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行政長官於2009年11月9日在第45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頒佈第58/2009號行政命令,任命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馮文莊法官及初級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長譚曉華法官以確定委任方式出任中級法院法官;同時任命行政法院何偉寧法官、初級法院唐曉峰法官、梁祝麗法官及蕭偉志法官以確定委任方式出任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同時,亦頒佈第59/2009號行政命令,任命何偉寧法官出任初級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長,任期三年,可以續任。 2009年11月17日下午4時,在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審判庭,馮文莊法官帶領其餘五名法官在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法官主持及監誓下宣誓就職,行政長官及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主席擔任主禮嘉賓,行政法務司司長、檢察長、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委員、律師公會主席、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等近百名嘉賓出席就職典禮,共同見證六名法官就任新職。 根據法官委員會的決議,何偉寧法官及蕭偉志法官負責審理初級法院刑事法庭的合議庭案件,而唐曉峰法官及梁祝麗法官則負責審理初級法院民事法庭的合議庭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