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
初級法院是澳門特區的第一審法院。
根據«司法組織綱要法»的規定,除法律規定必須由特定法院(如行政法院)管轄的案件外,其他案件一律由初級法院管轄,這些案件主要包括民事和刑事方面的案件。
初級法院現時共有三十六名法官,當中包括第一審法院院長、九名合議庭主席及二十六名獨任庭法官。
初級法院以專門庭的方式運作,現時共設有行政中心、四個民事法庭、五個刑事法庭、一個輕微民事案件法庭、一個勞動法庭以及一個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為回應社會各界對處理小額錢債方面的訴求,特區透過修改《司法組織綱要法》和《民事訴訟法典》,重組了初級法院的架構,並設立了輕微民事案件法庭,輕微民事案件法庭於2005年1月4日開始運作,專門審理利益值在澳門幣10萬元或以下的金錢債務及消費權益方面的訴訟。其特點是可以不必委託律師及繳付預付金,只要填妥有關表格,向初級法院提交起訴狀便可;另外,為了使法院處理案件走向專門化以及加快案件的處理,勞動法庭以及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亦於2013年10月16日開始運作。
初級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則以合議庭或獨任庭的方式運作,如無特別法律規定,通常由一名法官組成的獨任庭審理案件,如須組成合議庭時,則由主持審判的合議庭主席、負責卷宗的法官及另一名由法官委員會預先指定的法官共同審理案件。
另外,初級法院還設有詢問處,為市民及其他訴訟參與人解答對初級法院司法文書的各種疑問及進行口譯,以及協助訴訟當事人了解案件的進展情況。
第一審法院院長:
姚頴珊
合議庭主席:
林炳輝
張婉媚
盧映霞
梁鳳明
張穎彤
羅睿恆(譯名)
梁小娟
鄭綺雯
陳志榮
獨任庭法官:
岑勁丹
葉少芬
陳維威
盧立紅
陳曉疇
沈 黎
陳淦添
陸思媚
梁鎂堙
鄧志澧
劉翠山
李偉成
何頌賢
鍾志偉
林嘉慶
曾倩儀
朱嘉倩
徐 騰
陳嘉敏
梁采妮
盧燕鈴
胡婉達
陸嘉朗
鄧俊賢
陳卓琦
蕭偉鋒
初級法院民事法庭、勞動法庭、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辦事處
地址:澳門殷皇子大馬路43-53A號澳門廣場4、12及17樓
總機電話:(853) 8597 0278 傳真:(853) 2833 6506
- 第一民事法庭辦事處 - 12樓
- 第二民事法庭辦事處 - 12樓
- 第三民事法庭辦事處 - 12樓
- 第四民事法庭辦事處 - 4樓
- 勞動法庭辦事處 - 17樓
- 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辦事處 - 17樓
- 行政中心 - 4樓
- 詢問處 - 4樓
初級法院輕微民事案件法庭辦事處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21樓A-C座
電話:(853) 8398 8444 傳真:(853) 2871 5825
初級法院刑事法庭辦事處
地址:澳門何鴻燊博士大馬路347號初級法院刑事大樓
總機電話:(853) 8597 0278 傳真:(853) 2897 3013
- 第一刑事法庭辦事處 - 2樓
- 第二刑事法庭辦事處 - 2樓
- 第三刑事法庭辦事處 - 3樓
- 第四刑事法庭辦事處 - 3樓
- 第五刑事法庭辦事處 - 3樓
- 行政中心 - 地下
- 詢問處 - 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