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概況

最高人民法院代表團拜訪終審法院

2004年11月15日上午10時,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揚率代表團一行七人拜訪終審法院,與終審法院院長等代表進行工作座談。 出席座談會的最高人民法院代表還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高級法官邵文虹、最高人民法院涉港澳台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劉合華、高級法官顏茂昆、高莎薇及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副處長何靖等;而法院代表有終審法院法官朱健及利馬、中級法院院長賴健雄、初級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長譚曉華、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主任鄧寶國及行政暨財政廳廳長陳玉蓮等。 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向代表團簡單介紹了澳門特區司法體制的設置及各級法院相關的司法職責,總結了《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達司法文書和調取證據的安排》自2001年9月15日正式生效至今的執行情況,終審法院共收到內地法院的委托書共142件,向內地轉送特區法院的委托書共17件,總共收發委托書159件,每年呈上升的趨勢,升幅達30%以上,且涉及的法院不斷擴大,委托事宜亦呈多樣化。經終審法院轉送初級法院執行且已完成並寄回的內地委托書的成功率達60.45%。雙方亦就一些未能完成的委托事項的成因交換了意見。總括而言,有關《安排》的執行令人滿意,效果良好。中級法院院長賴健雄就中級法院對澳門以外的法院或仲裁員作出的裁判的審查及確認案件的審理情況,向代表團成員作扼要的介紹,雙方亦就司法判決的執行問題作深入的討論,並發表了有關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揚在座談會向澳門法院代表介紹了日前該代表團訪港時與港方商談民商事案件判決相互承認及執行的情況,希望是次商談所達至的一般原則及共識,作為日後澳門與內地開展相關司法協助起具參考價值的作用。蕭揚院長認為澳門與內地的法律體系同為大陸法系,在開展相關司法協助時所遇到的問題相對比香港少,故相信內地與澳門達成民商事案件判決相互承認及執行的司法協議不用花費太長的時間。 會後,代表團參觀了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設施,雙方代表們在審判庭合照留念。 最後,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揚及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向傳媒總結了是次座談的主要內容及回答了記者的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