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概況

2012/2013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及檢察院聯合舉辦的2012/2013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於10月17日下午3時30分假文化中心小劇院隆重舉行。典禮由行政長官崔世安主持,立法會主席劉焯華、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檢察長何超明、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代表許世元、律師公會理事會主席華年達在主禮臺就座。行政長官崔世安、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檢察長何超明及律師公會理事會主席華年達在典禮上致辭。

行政長官崔世安在典禮上致辭時表示, “隨著社會經濟的急速發展,以及各種形式糾紛的呈現,確切需要一個獨立、公平、高效及透明的司法體系,來維護社會的公義及和諧穩定,並保障居民的合法權益。與此同時,亦十分需要一支公正及高效的司法隊伍,而這支隊伍又必須建基於一批法律素質高、專業歷練豐富,以及堅守不偏不倚、秉持公平正義的司法人員。”

行政長官肯定司法機關自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來作出的貢獻,指出“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將近十三個年頭,司法機關作為澳門特區其中一個權力機關,一直在《基本法》所訂定的框架下堅守及落實司法獨立的原則,堅持依法維護社會公義、居民合法權益的同時,更為貫徹“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奠定堅實的基礎。”並表示特區政府會嚴格遵守司法獨立的原則,同時加大力度支持司法機關的軟硬件建設,包括提升人力資源的質量,優化司法官員的工作條件和待遇,完善基礎設施,鼓勵引進科學管理方法等,使司法系統得到更全面的發展。同時將繼續完善法律法規,優化法制環境,推動全方位的法治化,為促進澳門的發展,建設和諧穩定的社會作更大努力。

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致辭時,首先報告了過去一個司法年度三級法院的基本運作情況:

一、受理案件方面:三級法院受理案件總數為17,335宗,與過去幾個司法年度所受理的案件相約。其中終審法院和中級法院在過去一個司法年度受理的行政上訴案件繼續大幅攀升,顯示居民不服政府官員所作出的行政行為而尋求司法機關覆議的訴求比較強烈。

二、審理案件方面:三級法院共審結案件17,971宗,同比減少了1,919宗。終審法院、中級法院和行政法院所審結的案件均有相當幅度的增長,而初級法院所審結的案件則減少了2,112宗,主要是由於刑事獨任庭法官抽出更多的時間參與合議庭的審判工作。

三、未審結案件方面:現時,三級法院未審結案件已經返回到2005年度的水平,總數為7,887宗,不但處於比較合理的水平,而且由於增加了法官,清理待決案件的速度也更快。

此外,為進一步提高和完善司法運作和管理,岑院長提出三項建議,希望特區政府和立法機關繼續給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一、設立法官以兼任方式審判案件的制度:此制度能彌補案件在同級法官之間平均分配所帶來的不足,避免因法官之間能力、身體狀況的差異和其他原因,延誤案件的審理工作。同時,岑院長也建議設置暫委法官制度,以便當某一級別的法官因故在一段時間內不能履行職務或在一段時間內突然出現大量案件需要處理時,可以臨時調任法官予以應對。

二、適當擴大中級法院和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的編制:第一審法院法官人數增加,加快審判的進度,以致上訴案件逐年增加,故有必要適當增加中級法院法官人數。此外,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的編制亦應適當擴大,從而加快刑事合議庭案件的審判工作。

三、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推進新司法機關辦公大樓的建設:岑院長希望政府下大決心,儘快啟動各級法院新設施的建設工作,從根本上解決法院辦公地點不足的問題。

最後,岑院長提醒律師們注意《職業道德守則》第8條的規定,不應該當眾或透過社會傳播媒體討論或推動其他人士討論法院正在審理或將要審理案件的情況,以免影響司法機關審判案件的獨立性。他並同時鼓勵法官和司法文員,以獨立、廉潔、勤勉與謹慎的精神和態度去面對日益繁重的工作壓力,捍衛司法機關和司法官本人的尊嚴與權威。

檢察長何超明在典禮上致辭時,提及檢察院參與刑事案件,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的情況。

刑事案件方面,檢察院的立案數量有所增加,主要體現在盜竊、搶劫、詐騙、洗黑錢、不法賭博、高利貸、電腦領域等的犯罪有上升,與毒品、有組織犯罪和跨境犯罪有關的嚴重罪案也有上升。與之相對應的,刑事案件起訴的數量也有增加。青少年參與犯罪人數上升,低齡化、團夥化趨勢更明顯,並曾先後發生多宗震驚社會的青少年嚴重罪案,這些犯罪的新形態值得全社會警覺與深思。

在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方面,檢察長指近年一些機構因不依法辦事而導致矛盾或糾紛後,將問題和矛盾推給司法機關,他認為主管機構應依法從民事、行政層面,自行承擔責任,解決問題。此外,檢察長亦表示現正計劃進一步加強在調解手段、技巧等方面的指引,提高調解解決問題的比率,並增加與臨近地區的交流,研究將調解手段引入更多領域的可行性,完善相關的程序和制度。

此外,檢察長同時提出以下幾項問題,讓社會大眾共同思考:

1. 澳門現行刑事法律必須修改。《刑事訴訟法典》的修改應審慎為之,以免原來存在的問題得不到解決,而另行設置的新規定又引發新的問題。此外,現行《刑法典》嚴重滯後於社會的發展,迫切需要作出修改,以達到法律制度的匹配平衡。

2. 檢察院大樓的建設仍然遙遙無期。現時檢察院所有下設部門仍然分設於不同的商業樓宇,為了維護特區司法機關的形象,以及檢察院各項職能的正常運作,建立一棟檢察院的獨立大樓是當務之急。

3. 適時調整司法官和司法輔助人員的職程及福利制度。司法官和司法輔助人員的職程設置、年資及退休、薪俸及福利制度未能跟隨公職一般制度的修訂進行調整,並大大落後於目前的社會現狀,必須切實加以研究和盡快予以解決。

4. 修訂兩項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現行的證人保護制度對證人的保護不足,某些方面仍屬空白;此外,現有的司法從業人員的迴避制度多年未有修訂,要求過於寬鬆,不夠清晰規範,因此有必要對此兩項法律制度進行修定。

澳門律師公會理事會主席華年達在典禮上致辭時再次指出,澳門司法官的數量仍然不足以滿足澳門特區司法行政的需求。而在裁判質量問題上,他認為一些裁判存在欠缺法律依據,只注重形式,損害實質公正,在法律的適用上存在錯誤等問題。

華年達同時指出,澳門特區缺乏對司法未來的計劃,沒有就司法的發展對大眾社會,特別是法律專家展開公開討論;公共行政當局的決策能力退化,某些部門因為不懂法律,而害怕作決定或作出錯誤決定;檢察院歸檔率仍然偏高;法院設施的建設仍然未有進展。

出席2012/2013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的嘉賓,除法院和檢察院的司法官外,還有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和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的代表、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推薦法官獨立委員會委員、法官委員會委員、檢察官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行政長官辦公室及主要官員辦公室的主任及顧問、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成員、局級官員、登記局局長、律師、高等院校代表等近三百名嘉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