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李宏信法官
主題
對司法援助委員會之決定提出申訴
摘要
司法援助(委派律師)一旦獲批,應在9月10日第13/2012號法律第12條所述之情況廢止。由於申請人欲對一個行政決定提起司法上訴,並認為有關行為屬於無效,故應由律師向法庭提起訴訟及主張有關瑕疵,最後由法院判定,司法援助委員會應避免在行政階段對案件實質問題作出認定,認為提起訴訟之條件不足以廢止委任律師之決定,這有違上引法律第12條之規定,故有關決定應被法院廢止,命令委員會重新委派律師給申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