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終審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主題
- 通知內容的缺失
- 實際知悉
- 免除通知
- 必要訴願
- 期間
摘要
-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69條第1款b項之規定,當透過利害關係人在程序上之任何參與,顯示其已完全知悉有關行為之內容時,可免除就行為作出通知。
- 《行政程序法典》第155條第1款及第75條a項規定,如利害關係人居住在或身處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其他地區,提起必要訴願之期間為30日,加上10日的延長期間。
- 倘司法上訴人逾期提起必要訴願,根據《行政訴訟法典》第28條第3款之規定,不可就被訴行為可能存在的可撤銷瑕疵提出司法上訴。
決定
裁定司法上訴人的上訴不成立,維持被上訴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