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概況

2007/2008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及檢察院聯合舉辦的2007/2008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於十月十七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假文化中心小劇院隆重舉行。行政長官何厚鏵親臨主禮,立法會主席曹其眞、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檢察長何超明、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主席劉焯華、澳門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在主禮臺上就坐。同時,行政長官何厚鏵、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檢察長何超明及律師公會理事長華年達於典禮中致辭。 行政長官何厚鏵在司法年度開幕上致辭時,重申了法治精神對社會發展的重要性,他認為法治是現代社會發展的基石,是居民權利得到保障的支柱,是澳門社會得以和諧的後盾。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無論行政、立法、司法三大系統,都有必要、有義務提升對法治、依法、守法的認識。而且,不僅在建制內要弘揚,在建制外也有必要進一步弘揚法治精神,以確保澳門特區的穩定繁榮以及可持續發展。行政長官還表示,行政當局將進一步完善現行的法律,為司法體系提供不可或缺的人力資源培訓,繼續為法院、檢察院的司法官和司法輔助人員開設不同的專業培訓課程。他同時強調,中文在各級法院使用已有所改善,行政當局正開展相關專業領域的持續培訓計劃,進一步加強中文在司法機關的應用範圍,在確保質量、經驗和知識並重的前提下繼續不斷擴大,繼續不斷深化。 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在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上指出,隨着澳門特區本身各種社會關係的急劇調整和複雜化以及市民維權意識的提高,各級法院也開始受理了一些牽涉面廣、爭議性大的行政和民事訴訟案件,比如涉及立法權和行政法規效力和地位的行政司法訴訟、涉及某一博彩公司的有關小費法律定性的一千多宗群體性的案件等等。儘管經過各位法官、司法輔助人員多年的努力,法院整體上仍然沒有完全百分百實現以當事人的語言製作裁判,與廣大市民的要求還有相當距離,但努力推進和進一步加強中文在司法機關內運作的進程這一目標不會改變。同時,法院也不能妄顧現實條件,尤其是所有外聘法官、部分本地法官、許多高級司法輔助人員和大部分有經驗的律師不掌握中文的情況下,以犧牲司法裁判的素質與效率來達致表面上的中文使用的成效,因為改變超過一百年的法律和司法語言的使用傳統並非一蹴而就,為維持三級法院的正常運作,只能以循序漸進的方式予以推進。然而,作為向特區三級法院提供行政、財政支持的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也能與時並進,根據各級法院運作的需要和實際情況,全力履行行政財政支援的職責,使到各級法院法官和司法輔助人員能在無後顧之憂的情況下,全身投入到各類案件的審判工作之中。 終審法院院長又認為,隨着“一國兩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的推進以及澳門社會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領域的急促發展,澳門確實已進入一個劇烈的調適期,不但在內部本身,各種社會關係處於調整、變革和演變階段,而且也越來越受到外部各種因素的影響與衝擊,原有的各種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隨着澳門全方位的發展和國際地位的提升而進一步顯露出來。在這種充滿變革與挑戰的時期,作為行使審判職能的各級法院,也不可能獨善其身,其所面臨的壓力和挑戰也會與日俱增。多年來司法運作中遇到的問題和不足仍然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甚至有惡化的傾向,如不加以重視和切實予以解決,那麼在未來幾年,司法運作的滯後有可能成為社會向前發展的阻礙力量,其司法保障功能也有可能得不到及時、有效的發揮。 檢察長何超明在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上致辭時指出,澳門社會的發展已經進入一個新的階段,社會的這種變化,必然地要求法律和司法制度隨着社會的發展而變革,才能成為具有生命力的規範,從而更好地彰顯它為社會和居民服務的法律價値。為此,他認為檢察院應探索改革與提高的道路,務求通過制度的革新,使檢察工作有新的發展。與此同時,也應加強和改進檢察官委員會的工作,強化職業道德,廉潔意識,提升專業水平。另外,面對目前案件太多、等候時間過長的情況,可以考慮用某些特定形式聘用司法官員,也可以考慮恢復司法參事制度,使司法官的聘用,能適應各類案件不斷增加,與人員不足且短期內無法增補之間的矛盾。更重要的是,這種司法官的人才儲備形式,可以落實法定的迴避制度,並為司法官提供條件去參加必要的專業再培訓,以適應社會不斷變化的需要。 澳門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在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上認為,為加快司法進度,已經採取了諸多措施,但由於澳門特區司法官數量的不足和入案數量的增加而令結案率下降,導致待審案件的數量在不斷增加,更出現相當數量的案件因時效終結或任意挑選一些案件加快處理。現在面對的數字絕對讓人無法接受,可令運作系統受影響,且在沒動力的情況下造成公平不允,令法律精神陷入危機。因此,他呼籲特區立即增加必需的人力資源來緩解可能嚴重威脅司法機構的運作,在保障司法獨立的前提下,解決澳門法院在法律運用上遇到的迫切需要。 出席2007/2008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的嘉賓,除法院和檢察院的全體司法官外,還邀請了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和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代表、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推薦法官獨立委員會委員、法官委員會委員、檢察官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行政長官辦公室及特區主要官員辦公室主任及顧問、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委員、局級官員、登記局局長、公證員、律師、高等院校代表等二百多名嘉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