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概況

2010/2011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及檢察院聯合舉辦的2010/2011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於10月20日下午3時30分假文化中心小劇院隆重舉行。行政長官崔世安首次主持典禮,立法會主席劉焯華、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檢察長何超明、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委員許世元、澳門律師公會理事會主席華年達列席主禮臺。行政長官、終審法院院長、檢察長及華年達在典禮上致辭。 行政長官崔世安在典禮上致辭時表示,司法獨立是特區實現高度自治的重要基石,司法機關通過不斷地進行改革和自我完善,充分展現了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職能的高度法治精神,形成一套符合特區實際情況的司法體系。第三屆特區政府嚴格遵守司法獨立的精神,繼續發揚得到廣泛認同的特區法治精神。他又指出,司法獨立是裁決公正的前提,彰顯司法公正,才能建立對公平正義的堅定信心,保障居民的權利,帶來社會和諧。因此更需要特區司法機關堅守原則,各級司法官依法履行自身職責,共同為實現社會的公平公義,安定有序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他又強調,為支持澳門的司法體系更高效和優質地運作,特區政府將全力落實科學施政,推動制度化建設,加強司法培訓,穩定並提升人力資源,積極研究在司法機關引進資訊科技等一系列措施。 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致辭時表示,在過去的一個司法年度,在法院體系的所有人員的共同努力下,各級法院不但維持正常運作,而且有了相當程度的改善,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審結案件的數量有所增加,未審結的案件有相當程度的減少;第二,及時審理涉及面廣和影響深遠的案件,維護市民的合法權益;第三,進一步加強對法官和司法文員的管理。 岑院長又表示,澳門已經進入一個新的歷史發展時期,除許多原有沒有解決的問題外,也不斷湧現新的結構性矛盾及挑戰,廣大市民對各權力機關的期望和要求也越趨強烈。就司法機關而言,如何在新的歷史時期,及時回應市民的各種訴求,進一步鞏固司法獨立,提高司法效率及素質的課題上,岑院長提出了五項建議: 一、必須鞏固和強化司法獨立,維護司法機關的權威。 為達致上述目標,希望特區的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社會各界繼續堅持和遵守法院司法官的不可移調性原則、無須負責原則和獨立管理原則。 二、既要強調司法程序的重要性,又要適時研究簡化訴訟程序的可能性。 岑院長表示法院的審判活動必須根據訴訟法律規定的程序展開,任何案件的審理依法規定有一個過程並持續一定的時間,故訴訟制度本身亦是影響司法效率高低的重要原因之一,但不能違反訴訟法律規定的程序去加快案件的審理進程。他認為,在強調訴訟程序重要性的同時,也有必要研究簡化各種訴訟程序,甚至將一些沒有爭議的案件排除在司法程序外的可能性。 三、必須認清導致司法效率不符合人們期望的癥結所在並著力予以解決。 岑院長指出,司法效率不符合人們期望的根本原因除了有必要對訴訟程序制度作出適當修改外,根本癥結在於法官人數與受理案件數量的增長嚴重脫節。初級法院在上一司法年度因增加了4名法官而使審結的案件大增,可見增加法官人數對提高案件的審理速度和縮短案件的輪候時間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因此,未年幾年大力培訓本地符合條件的司法官,同時研究簡化部分訴訟程序,是解決本澳司法效率不符合人們期望的不二法門。 四、要研究解決法院過度性辦公設施的問題。 岑院長表示隨著近年案件以倍數上升及司法輔助人員和法官人數的增加,法院設施嚴重不足的問題已到了難以容忍的地步。行政長官上任後即著令有關部門加快籌建新的各級法院大樓,但預計需時約5年甚至更長一些時間才能完成有關新設施的建設,而面對明年6月新一批實習司法官的加入、中級法院增加法官人數以及司法輔助人員的增加,實有必要於近期內尋找另外的設施作為中級和初級法院過渡性辦公場所,以確保司法機關的正常、安全及有效運作。 五、加強廉潔自律及以訴訟當事人為本的意識,盡力提高審判效率。 岑院長期望各位法官和司法文員不但要有高度的廉潔自律及以訴訟當事人為本的意識,而且在法律規定允許的範圍內,優先將那些對案件當事人來講有緊迫性、在社會層面上影響廣泛的案件作出審理。 檢察長何超明在典禮上致辭時指出,過去一年檢察院克服了很多困難,也取得了很大的進步。經過十一年的實踐和積累,檢察長從法律及司法文化,及其社會功能的視角,對檢察院工作未來的發展有以下的評價和展望: 一、正確把握澳門法律及司法文化的特點,開拓改革的路向。 檢察長表示,根據十一年的司法實踐,澳門在主要繼受葡國法律的同時,必須更多地融入本地區的特色,融入本地區的法律文化傳統。如此,在澳門法制的發展路徑上,尋找出具有澳門特色的改革途徑是可以期待的。 二、法律及司法功能的與時俱進。 檢察長指出,隨著社會的多元化和法律普及工作的開展,市民維權意識增強,這將對於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對檢察權的行使賦予更深層次的期待。 三、法律及司法的改革與發展。 檢察長表示,澳門有一國兩制的優越性,具有法律發展方面的自治自主和靈活性。特區面對的不應該是單一的法律傳統,而是應該同時面對和吸收其他先進法律文化。更深層次的是我們需要從訴訟制度上,從檢察監督的成效上作出全面的考量,推動政治文化的進步和市民素質的提升。 檢察長進一步表示,總結十年來所提出的各種建議,有涉及程序法、實體法、勞動法、區域合作等多方面內容,特別是簡化訴訟程序,這直接關係到訴訟效率的提高,也間接推動對傳統理論的重新認識。這些建議都是長期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以及經過了審慎的論證,符合回歸後法律新文化的要求,故期望能盡快將此列入法律改革的日程中。 澳門律師公會理事會主席華年達在典禮上致辭時表示,雖然初級法院待決的案件數目減少了約28%,但其他法院待決的案件數目繼續上升,其主要的原因是法院缺乏司法官。針對法院受理的案件數量持續增加,而案件增多的趨勢仍在繼續的情況,華年達建議在培養本地優秀司法官的同時,從外地臨時聘請經驗豐富的司法官以滿足目前的緊急需要,同時也可利用他們豐富的經驗來進行司法官培訓。 出席2010/2011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的嘉賓,除法院和檢察院的全體司法官外,還有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和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的代表、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推薦法官獨立委員會委員、法官委員會委員、檢察官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行政長官辦公室及主要官員辦公室的主任及顧問、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成員、局級官員、登記局局長、律師、高等院校代表等近三百名嘉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