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概況

2011/2012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及檢察院聯合舉辦的2011/2012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於10月19日下午3時30分假文化中心小劇院隆重舉行。典禮由行政長官崔世安主持,立法會主席劉焯華、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檢察長何超明、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委員許世元、澳門律師公會理事會主席華年達列席主禮臺。行政長官崔世安、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檢察長何超明及律師公會理事長華年達在典禮上致辭。 行政長官崔世安在典禮上致辭時表示,法治是澳門特區的基石。澳門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是落實高度自治的重要體現。特區政府將一如既往緊守司法獨立的原則,堅持依法管治的理念。他強調,維護司法獨立,是實現司法公平、公正和高效的基礎,需要特區司法機關努力提升自我完善的能力,各級司法官員、司法輔助人員盡忠職守,廉潔奉公,更需要凝聚社會共識和力量,一起促進特區法治觀念的普及和提高,努力健全法制建設。 行政長官表示,特區政府將全力支持司法機關優化軟件和硬件建設,推動司法培訓,提升人力資源素質,鼓勵吸收先進科技和管理方法,完善基本設施,加強區域司法交流合作,促進特區司法體系更好地發展。 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致辭時表示,過去的一個司法年度,在全體法院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下,各級法院的運作持續得到改善,這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第一,總體受理案件創新紀錄,未審結案件大幅減少;第二,案件排期漸趨合理;第三,中級法院專門庭運作優化了案件的審理;第四,關注重大案件的審理,設立案件審理狀況的通報機制。 岑院長指出,法院正加快培養本地司法官和司法文員,以提高法院的運作效率和素質。除此以外,他還提出四個值得關注的方面,希望政府及立法機關予以配合: 一、適當增加中級法院法官人數,加大對重大案件的審判力度。 中級法院每年受理的上訴案件約為1,000件,隨著第一審法院法官人數的增加以及審判效率的提升,現有的8位中級法院法官面對待決的約900件案件以及每年的新上訴案件,實無法使到所有上訴案件在比較合理時間內審結,因此,法官委員會已正式向政府提出適當擴大中級法院的法官編制。 二、有必要加快各訴訟法典的修改以優化法庭管轄權制度。 現行的《刑事訴訟法典》、《民事訴訟法典》和《行政訴訟法典》生效至今已有十多年了,社會狀況已發生了根本變化,同時絶大部分本地法官任職已有十多年,已具備相當經驗,因此有必要對初級法院合議庭和獨任庭審理案件的管轄權作出適當的調整,從而進一步善用有限的司法資源,提高審判案件的效率。此外,亦應該著手研究修改《行政訴訟法典》。 三、政府有必要改善可能涉訟行政決定的效率和素質。 各級法院近幾年所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持續增加,當中的許多行政決定純因程序上的疏漏或對法律法規的認識不足導致決定本身出現瑕疵而不獲法院的認同。同時,有許多公共服務的招標是在原有合同快到期前才進行,當事人一旦對行政決定提出上訴,無論中級法院或終審法院如何加快審理的進度,也無法及時回應到社會和政府的實際需求,但實際上政府完全可以預留足夠的時間以應對可能出現的司法訴訟,提高預測和決定的效率,避免因存在司法訴訟而出現被動的局面。 四、應加快法院設施的建設步伐。 岑院長指出,原訂明年初落成的法院臨時設施進展未如預期,隨著兩年後新一批法官和司法文員投入工作,以及中級法院法官編制增加後,現有的工作空間更見不足。此外,第一審法院設於商業大樓之內,一旦發生比較大的意外時,將對法院造成嚴重影響。因此,他促請大家關注法院設施建設的緊迫性,也希望工務部門不再議而不決,大力支持司法機關的工作。 最後,岑院長呼籲法官及司法文員,對於社會上的不同訴求,應冷靜以待,客觀分析,本著謙虛、理解和包容的心態去面對各種建議和批評。並鼓勵法官們在薪酬、待遇未有提升的情況下,仍要秉持勤勉、獨立與廉潔奉公、服務市民的精神,克盡己職,為社會提供具質素、高效的司法服務。 檢察長何超明在典禮上致辭時表示,近年市民越來越關注司法機關的工作,對檢察工作的支持和對檢察院的信任感有了顯著提高。但他同時指出,檢察院正面臨著許多新的情況和新的問題,需要採取新的對策予以解決。當中包括: 一、獨立司法權的正確行使是社會穩定發展的保障。 檢察長指出,回歸以來,澳門社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在經濟急促發展的同時,各種社會矛盾也日漸突出,不滿的情緒也更加膨脹。而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時代,澳門這樣一個微型且產業單一的經濟體在世界性經濟危機的沖擊下,引發的社會問題和司法問題將會更為多樣性和複雜性。因此,捍衛公平與正義和確保司法的獨立,比過去任何時候都顯得更為重要。 二、司法效率是實現公平正義的基礎。 盡管檢察院的結案率始終保持比較高的百分比,但司法效率問題仍然是社會關注的焦點,甚至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檢察長認為,解決的方案不外乎制度和人才兩個方面。而在制度不變的情況下,人才就成為關鍵。因此,他建議明年可以專門為法律及司法界人士舉辦一些有針對性的講座和研討,讓本澳所有的法律與司法人員有一個溝通和互動的平臺,加深互相的理解和彼此吸收對方有益的經驗,以提升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三、堅持改革的方向,最大限度地實現司法功能。 近年來,各種社會矛盾漸趨明顯,這除了有深層次的社會原因之外,也說明了司法功能未能得到有效的發揮。為此,檢察長提出要堅持以改革的思路破解發展中的問題,最大限度地實現司法功能。他就此提出了五個方向: 第一,突出重點,改革辦案的流程。 第二,結合澳門的實際,著力改革司法制度。 第三,改革人員管理及職業培訓。 第四,改革刑事司法協助的模式和方法。 第五,改革司法大樓的基建模式,採取特事特辨。 澳門律師公會理事會主席華年達在典禮上致辭時指出,各級法院的大量待決案件問題並不在於欠缺工作的意志,而是在於法官數目嚴重不足。檢察院亦同樣出現嚴峻的困難。因此,他提出從國外聘請司法官的建議,藉以填補人力資源的不足,直至澳門特區能夠以本地的編制人員來支撐司法運作。 他也強調,澳門律師公會將會繼續致力於使律師業變得更加威嚴,無論是法律方面,還是在職業道德規範方面,為完善法治及實現公正作出貢獻。 最後,他呼籲政府儘快開始為法院及檢察院辦事處建設適當的大樓,使必要的手段合理化,同時避免因使用商業或住宅大樓所導致的浪費,損害司法形象尊嚴。 出席2011/2012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的嘉賓,除法院和檢察院的司法官外,還有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和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的代表、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推薦法官獨立委員會委員、法官委員會委員、檢察官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行政長官辦公室及主要官員辦公室的主任及顧問、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成員、局級官員、登記局局長、律師、高等院校代表等近三百名嘉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