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簡靜霞法官
主題
法律適用
摘要
新法所擔心的正是要適用第14條第2、3款的規定的前提條件。此條件是僅僅證實嫌犯的單純持有毒品的行為,如果證實了販賣的行為,就按照情況直接適用第8或者第11條的規定,無需通過第14條第2、3款才適用。我們需要指出的是,第14條第3款的計算在內,僅僅也是為了計算上的考慮,絕對沒有在同時證實嫌犯的販毒和吸毒行為的前提下,將吸毒罪予以吸收的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