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裁判書製作人在表決中落敗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靜霞法官
- 助審法官 : 盧映霞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備註 :因表決結果之使然, 本裁判書由第一助審法官盧映霞製作
主題
審查證據明顯錯誤、錯誤適用法律、假結婚
摘要
雖然,正如第16/2021號法律的立法意見書所提到,虛偽的民事行為受《民法典》第232條至第236條所規範;所以,針對單純的“假結婚”行為,刑事法律制度並不是必然地介入。
然而,倘若“假結婚”的目的是為著以此虛偽關係而取得任何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逗留或許可居留所需法定文件者,從而妨礙出入境法律制度的效力,情況則有所不同。
所以,刑事法律制度的介入,取決於案中是否有足夠的證據及事實來證明行為人存在上述所指的犯罪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