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靜霞法官
- 蔡武彬法官
主題
- 審查證據方面明顯有錯誤 事實推定
- 理解法律錯誤
摘要
《民法典》第342條及第344條的規定,事實推定是審判者為確定不知之事實而從已知之事實中作出之推論;事實推定,僅在採納人證之情況及條件下,方予採納。
事實推定須遵從一般經驗法則和邏輯,不能作出單純結論性和帶有法律概念和價值評判的推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