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2/05/2025 209/2025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量刑 緩刑

      摘要

      緩刑的實質要件包括特別預防及一般預防兩個層面。
      在特別預防方面,給予刑罰的暫緩執行應以對行為人將來的行為作有利的預測為基礎,且令人有信心透過刑罰的威嚇,行為人能從判刑中汲取到教訓,並有理由相信其藉著將來遵守法律及符合法律的生活而不會再次犯罪。
      在一般預防方面,緩刑是一種為著社會大眾利益而對犯罪行為人採取的處罰方式,其終極目標旨在保障法益。緩刑的適用,不應無法保障法益及無法穩定社會大眾對打擊犯罪的期盼,即對懲罰犯罪的觀感或對社會法律制度的觀感。
      本案,上訴人為初犯,其與另外二人共同作出「普通盜竊罪」的行為,上訴人的犯罪行為的不法程度普通,犯罪故意程度高,自作出本案事實至今已逾6年時間,期間行為表現良好,彌補了被害人的部分損失,顯示有真誠的悔過。綜合上訴人的整體情況,令人有信心透過刑罰的威嚇,上訴人能從判刑中汲取到教訓,並有理由相信其藉著將來遵守法律及符合法律的生活而不會再次犯罪,且給予上訴人一較長時間緩刑的考察,不會不利於維護法律的威嚴、保障法益、社會穩定和打擊犯罪的期盼。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靜霞法官
      •   蔡武彬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