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盧映霞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周艷平法官
主題
假釋
摘要
根據上訴人的犯罪性質,上訴人為取得不正當的利益,伙同他人協助四名內地人士非法入境本澳和協助兩名非法逗留人士偷渡離澳,同時,其亦在調查期間提供不實的身份資料以擾亂偵查工作。
上訴人這種犯罪行為,對澳門的社會治安、法律秩序和旅遊形象造成相當嚴重的負面影響,也帶來了極大的隱患,而且同類型的犯罪行為屢禁不止,所以有需要提高刑罰的預防犯罪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