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盛銳敏法官
- 盧映霞法官
主題
由中國台灣地區法院轄下一個民間公證員作成的兩願離婚協議書之審查及確認
摘要
由中國台灣地區法院轄下一個民間公證員作成的文書只是一份公證書,雖然涉及離婚內容,但該文書並無經當地司法機關的審核或確認,故並非一份司法文書(亦非準司法文書),為此,不符合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1200條之確認要件(司法文書),但不妨礙該文件依其他法律規定發生其他效力,故本法院裁定對聲請人之請求不予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