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6/06/2025 423/2025 效力之中止
    • 主題

      - 宣告居留許可無效
      - 中止行政行為效力
      - 難以彌補損害

      摘要

      聲請人於2011年通過虛假婚姻與他人結婚,並藉此於2016年成功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
      聲請人的每月收入為41,000澳門元,配偶的月收入為28,000澳門元,而家庭開支每月約為3萬元。
      即便聲請人失去現有工作,僅依靠配偶的收入,要負擔每月約3萬澳門元的家庭開支也不存在重大困難。
      因此,難以論證聲請人的居留許可被宣告無效後,會對其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法院不應批准中止相關行政行為的效力。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盛銳敏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