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4/09/2026 481/2025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 主題

      撤職處分;法律在時間上適用;處於退休狀況之人員。

      摘要

      1. 第13/2021號法律《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現行《通則》)第204條就該法生效前已待決的紀律程序應適用現行《通則》或《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原《通則》)作出了規範。
      2. 不論現行《通則》第155條,抑或是原《通則》第240條均規定撤職是唯一對應條文所列行為之處分,惟不妨礙的是在具特別減輕(而非單純的減輕情節)的情況下,可適用更輕的處分類型。
      3. 縱然司法上訴人確已處於退休狀態,但從現行《通則》第146條,以及原《通則》第230條顯然可以得出結論,即使是對已處於退休狀態的人員也是可以科以撤職處分的,故司法上訴人指摘被訴決定違反法律一說並無道理。
      4. 就處於退休狀況之人員被撤職而引致的易科處罰問題上,現行《通則》第146條第3款的規定對嫌疑人更為有利,故根據現行《通則》第204條第2款,前述規定應適用於待決的紀律程序。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盛銳敏法官
      • 助審法官 : 羅睿恒法官
      •   張婉媚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