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7/07/2025 488/2025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獲證明之事實上之事宜不足以支持作出該裁判
      審查證據方面明顯有錯誤
      - 法律定性 身份的虛假聲明罪

      摘要

      1. 根據本案卷宗資料顯示,原審法院在審判聽證中已對案件標的之全部事實事宜進行調查,除了認定控訴書內的事實,亦審查了上訴人所提出的辯解,並作出了相關事實的認定。因此,沒有存在查明事實的漏洞。
      由於上訴人在被告誡後仍然提供不同的父母姓名,而原審認定上訴人在2023年提供的父母姓名是不實的裁判亦沒有錯誤。

      2. 上訴人所提供的不實資料只限於父母姓名,相關資料的不實並未能達到隱瞞其真實身份及規避其違反出入境管制而應遭受處分的意圖,因此,其行為並未能實施相關犯罪。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簡靜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