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盧映霞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周艷平法官
主題
連續犯、偽造文件罪(逗留小票)
摘要
在本案中,嫌犯在每一次使用完已取得的偽造逗留憑條後,便再次以同一方式取得另一張逗留憑條,當中反映的是嫌犯個人犯罪決意的更新,而未有看見嫌犯其後的每一次犯罪行為中存在可減輕其罪過的外部誘發因素。
由於欠缺“可相當減輕行為人罪過之同一外在誘因”這一要件;因此,連續犯的定性因欠缺事實依據的支持而不能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