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靜霞法官
- 蔡武彬法官
主題
- 禁止駕駛及吊銷駕照之附加刑的暫緩執行
摘要
在判處違法人士禁止駕駛或吊銷駕駛執照的附加刑時,為了避免一旦實際執行禁止駕駛或吊銷駕駛執照,導致過度影響職業司機或以駕駛機動車輛維生之人士的個人及家庭生計,故准予在具體個案會作出適當考量,以決定是否批准暫緩執行相關的附加刑。
批准暫緩執行禁止駕駛或吊銷駕駛執照的決定並非必然,仍須從具體個案中考量是否能夠滿足預防犯罪及或輕微違反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