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簡靜霞法官
主題
緩刑
摘要
與其他罪行相比,上訴人所觸犯的加重盜竊雖然不屬極其嚴重的罪行,但有關行為侵犯了相關受害人的財產以及住宅安寧。考慮到這種犯罪在本澳普遍,而且對社會安寧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由此而產生了預防和打擊同類罪行的迫切要求。
考慮到本案的具體情況和澳門社會所面對的現實問題,本院同意原審法院的考量,本案對上訴人處以緩刑並不能適當及充分實現刑罰的目的,尤其不能滿足一般預防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