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4/09/2026 707/2025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刑罰的選擇 罰金
      - 徒刑量刑過重、徒刑之特別減輕刑罰、徒刑之代替
      - 附加刑量刑過重

      摘要

      1.根據《刑法典》第64條(選擇刑罰之標準)的規定,如對犯罪可選科剝奪自由之刑罰或非剝奪自由之刑罰,則只要非剝奪自由之刑罰可適當及足以實現處罰之目的,法院須先選非剝奪自由之刑罰。
      案中,綜合上訴人的違規行為、所造成的後果、違反注意義務的程度,行為人的認罪表現,整體上足以顯示,依照特別預防和一般預防的要求,選擇罰金,得以實現處罰目的。
      2.對於禁止駕駛之附加刑的量刑,同樣應依據一般量刑原則。當中應考慮,行為人的犯罪事實的嚴重程度,犯罪造成之後果,對駕駛注意義務的違反程度,行為人的認罪態度,駕駛習慣及安全意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靜霞法官
      •   盧映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