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蔡武彬法官
主題
附加刑之緩期執行
摘要
鑑於嫌犯是一名職業司機,嫌犯一直以來沒有觸犯嚴重的交通違例,今次屬初犯,有悔意及知錯,“停牌”肯定迫使嫌犯放棄現有職業,在符合第3/2007號法律第109條第1款所定要件之前提下(可接納的理由),應給予緩期執行中止駕駛執照之附加刑,為期一年。
